9月10日,南京交警高速四大队在对一辆豫N牌的营运性质的大型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行李箱内散发出一股肉腥味,后经检查,该车行李箱内装了近2.5吨的猪肉,但是车内没有任何低温、保鲜、消毒的运输措施。
当晚19时55分许,南京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在长江四桥主线收费站进城方向开展查缉工作,在对一辆豫N牌的营运性质的大型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行李箱内有大量泡沫箱,还散发出阵阵肉腥味。民警立即要求大客车驾驶员王某打开泡沫箱进行检查,但是王某始终犹豫,不愿意打开。在民警的再三要求下,王某打开了泡沫箱,民警发现里面都是生猪肉。民警随即联系了六合区农委畜牧兽医部门工作人员前来调查。经查,该营运客车行李箱共运输58箱生猪肉,初步估计2.5吨,同时,此次运输未按规定携带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消毒证等材料,车内也没有任何低温、保鲜、消毒的运输措施。
客车驾驶员王某称,该批猪肉受货主委托运输,来源于商丘某屠宰场,准备从商丘运往宁波的某市场进行销售。目前,该批猪肉已移交六合区农委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据悉,如该批猪肉货主无法提供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相关材料,他将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