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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加强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防控
来源:农业农村部    2020年02月25日    点击:56217

2月24日,农业农村部召开畜牧兽医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安排当前和全年的畜牧兽医工作。会议提到,要千方百计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积极推动家禽等养殖业稳定发展,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2020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做好畜牧兽医工作对稳住“三农”工作基本盘具有特殊重要意义。面对生猪稳产保供和非洲猪瘟防控的严峻形势,以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艰巨任务,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坚定信心和决心,“像抓粮食生产一样抓畜牧业生产”,努力开创畜牧兽医工作新局面。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畜牧业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决策部署,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战略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完成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两大硬任务,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畜禽养殖体系、动物防疫体系、畜禽产品流通体系,不断强化饲料、兽药、生鲜乳和屠宰行业质量安全监管,稳步提高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一、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

(一)推动责任落实和政策落地。实施《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重点落实好养殖用地、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抵押贷款试点、规模养殖场建设补助、贷款贴息、良种补贴等支持政策,推动落实到场到户。开展各地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督查,推动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二)强化生产监测和市场引导。加强养猪场(户)基础信息备案动态管理,做好主要畜禽生产和效益监测,强化规模猪场全覆盖每月调度,加强数据核查,及时通报各地生猪生产恢复情况。加强生猪屠宰环节跟踪监测,对所有屠宰企业开展全覆盖每月调度。完善全国饲料生产企业月度统计监测,增强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强化形势分析预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合理安排生产。

(三)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鼓励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加快布局、扩大养殖规模,推动在建项目尽快形成产能。坚持抓大不放小、以大带小,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等多种方式,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加快补栏增养。分片区开展生猪安全高效养殖技术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大场带小户”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培训,总结推介成功防控经验、选种选配和复养关键技术等。宣传地方和养殖场户恢复发展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四)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紧盯重点区域、关键环节,落实监测排查、清洗消毒、调运监管、禁用餐厨废弃物等现行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反弹。完善应急实施方案,科学开展疫情处置。及时足额兑付强制扑杀补助经费。严格核查非洲猪瘟疫情举报线索,防止瞒报漏报。巩固屠宰环节“两项制度”成果,加强运输过程监管。加快推进和完善分区防控试点工作。支持加快非洲猪瘟疫苗研发,做好指导和评价工作。持续做好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

二、确保完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任务

(五)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持续推进肥料化利用,确保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组织起草畜禽粪污还田利用限量标准、液体粪肥还田利用标准、猪场粪污深坑贮存建设规范、畜禽粪污沤肥技术规程。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全链条养分管理制度,因地制宜推广全量还田利用技术模式。

(六)强化政策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支持开展整县治理,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指导和培训,定期通报进度,督促项目尽快开工落地。开展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估。组织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七)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推广专业化集中处理模式,提高集中处理覆盖率。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制定补助标准,优化无害化处理场布局,健全无害化处理体系。制定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病原灭活情况评估。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

三、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八)支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再创建一批国家级标杆示范场,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对畜禽养殖设施装备的支持力度。

(九)积极推进种养结构调整。以北方农牧交错带为重点,继续实施粮改饲,大力发展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生产,力争全年完成1500万亩以上。培育筛选优质草种,推广高效豆禾混播混储饲草生产模式。培育发展优质饲草收储专业化服务组织,示范推广优质饲草料的规模化生产、机械化收割、标准化加工和商品化销售模式,加快推动现代饲草产业发展。积极引导家禽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发展肉牛肉羊生产,落实好牧区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畜牧业,加快促进马产业发展,实施蜂业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好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加强政策培训和指导服务。

(十)促进饲料兽药产业提质增效。组织成立全国动物营养研究委员会,全面开展饲料原料营养价值评定,建立饲料原料营养价值大数据库。推广饲料精准配方技术体系,挖掘利用国内饲料资源。规范发展新兴生物饲料产业。健全饲料兽药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强兽药及兽药残留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加强评审队伍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兽药评审新机制。

(十一)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地方完善畜禽屠宰地方性法规规章。优化生猪屠宰产能布局规划,引导优势屠宰产能向华北、黄淮海和中南部分省份养殖集中区域转移。严格审批新设立生猪屠宰企业,优先支持新建大型屠宰厂;深入整顿清理小型屠宰场点,确保小型屠宰场点数量只减不增。

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

(十三)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动物防疫能力与当地防疫需求相匹配。组织开展县级动物防疫机构效能评估。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推动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在全国推行执业兽医资格“机考”和“一点注册、多点行医”管理模式,强化执业兽医继续教育。开展兽医卫生检验员行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开展兽医实验室考核及能力对比,举办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竞赛。

(十四)加强优先病种防治。实施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做好优先病种防治工作。强化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布病分区防治策略,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严格落实调运监管措施。做好包虫病免疫驱虫。巩固家畜血吸虫病查治工作成效,持续强化狂犬病免疫,推进马传染性贫血净化。

(十五)实施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和净化。推进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鼓励已建成的无疫区和无疫小区扩大区域和病种范围。修订完善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标准体系。以种畜禽场为重点,优先净化垂直传播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推进规模养殖场疫病净化。继续推进净化创建场和示范场建设,探索开展区域净化试点。

(十六)加强监督执法和生物安全管理。开展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专项整顿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举办全国动物检疫技能竞赛。研究制定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官方兽医配置标准。建立健全产地检疫风险评估机制。开展高级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五、持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十七)强化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落实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养殖环节自配料生产和使用管理。开展饲料产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饲料环节非法添加药物和违禁物质、销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强化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以牛羊为重点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兽药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生产经营等质量管理规范。实现兽药生产、经销单位全覆盖追溯,加快推进兽药使用环节追溯。

(十九)加强屠宰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定点屠宰制度、肉品质量安全责任、健康消费知识宣传。修订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制定国家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私屠滥宰、屠宰加工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违法企业和个人。

(二十)推进兽药减量使用。实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加强兽药使用监督和指导,开展“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百千万接力公益再行动。有序推进抗菌药类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工作。集成推广养殖业全链条抗菌药减量替代技术规程,鼓励酶制剂、微生物制剂等绿色添加剂产品研发上市。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畜牧业生产“两手抓”“两不误”,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实际困难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要求,多措并举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千方百计恢复畜牧业正常生产秩序,努力确保肉蛋奶稳产保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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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畜牧 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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